關曉彤訴網店侵權獲賠10萬 網店侵權使用關曉彤肖像被判賠

來源:DoNews快訊


(資料圖片)

天眼查App顯示,5月15日,關曉彤與深圳達利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關曉彤訴稱,被告深圳達利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將原告姓名、肖像用于其生產、銷售的“韓邦”系列產品宣傳,并在多個電商平臺發(fā)布侵權內容。以上產品僅在一個電商平臺,累計銷量就已超60萬件,歷史銷售額逾1700萬元。被告達利泰公司、肖某某辯稱,系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影》涉及原告的影視劇照,不存在主觀侵犯原告肖像權的過錯;獲知涉案圖片有可能存在侵權糾紛后,已第一時間刪除。

法院認為,達利泰公司達利泰公司未經允許,在網店中使用關曉彤肖像,并配有文字“電影《影》主演關曉彤攜手助力”等,侵犯了關曉彤的肖像權和姓名權,其提交的影視版權使用許可合同及授權證書均無法證明取得了關曉彤對于涉案肖像及姓名的授權許可。最終,法院判決達利泰公司停止在涉案商品中使用關曉彤的肖像和姓名,向關曉彤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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